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120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簡稱:*ST新光,股票代碼:002147)股票交易價格連續3個交易日(2021年12月17、20、21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根據相關規定的要求,公司進行了必要核實,現對有關核實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未發現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或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變化。
4、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經核查,股票異常波動期間(2021年12月17、20、21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業績預告以及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及《關于公司股票交易繼續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和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45)。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3.3 條: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五)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六)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及第 14.3.1 條:“(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的規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及退市風險警示(*ST),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分別于2021年9月17、18、30日,10月26日,11月13日和1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于法院同意對公司預重整并指定臨時管理人的公告》、《關于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的公告》及《關于公司及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投資人的公告》、《關于公司及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投資人的進展公告》、《關于公司及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投資人的進展公告》、《關于公司預重整進展暨簽署重整投資框架協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92、093、096、105、109、113)。目前預重整工作在有序推進中。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對公司進行預重整,不代表其最終受理公司重整申請,不代表公司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在預重整程序結束后,如法院最終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第14.4.17條第(六)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5、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