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21-093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關于法院同意對公司預重整并指定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92),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華中院”或“法院”)同意對公司進行預重整,并指定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和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擔任臨時管理人,參與預重整工作。
臨時管理人根據有關規定開展公司預重整相關工作,現向公司債權人發出債權申報通知,請各債權人及時申報債權,現將債權申報通知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債權申報期限
請債權人于2021年10月19日前備齊相關材料向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
二、債權申報方式
1、郵寄方式申報
采用郵寄方式申報債權的,請債權人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郵寄至如下地址,并將全套申報材料的彩色掃描件同步發送至臨時管理人如下電子郵箱:
收件單位: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地址:浙江省義烏市通寶路115號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辦公室
聯系人:葉律師
聯系電話:18257128531
電子郵箱:xgycglr@163.com
2、現場申報
債權人采用現場方式申報的,請前往如下地址辦理債權申報手續,并將全套申報材料的彩色掃描件同步發送至臨時管理人如下電子郵箱:
申報地址:浙江省義烏市通寶路115號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辦公室
工作時間: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聯系人:葉律師
聯系電話:18257128531
電子郵箱:xgycglr@163.com
為幫助債權人順利申報債權,臨時管理人就預重整債權申報事項制備了債權申報須知及相關附件模板。如需債權申報須知及附件模板的電子版本的,請債權人發送電子郵件至臨時管理人上述電子郵箱。若債權人對債權申報事宜有任何不明之處,請于工作時間撥打臨時管理人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考慮到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常態化需求,為降低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時間及人力成本,臨時管理人建議和鼓勵債權人優先通過郵寄方式申報債權,盡量避免現場申報。
三、其他說明
目前金華中院系同意對新光圓成進行預重整,是否受理新光圓成破產重整將在預重整工作完成后由金華中院依法審查決定。因此,金華中院是否受理新光圓成破產重整仍存在不確定性。如后續金華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光圓成破產重整,為作好預重整工作與后續破產重整程序中債權申報工作的銜接、避免重復申報債權,各債權人在新光圓成預重整程序中申報債權視為在后續破產重整程序中已經申報,對于申報債權所涉利息,管理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計算至破產重整申請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編制債權表提交給債務人、債權人會議核查,債權人對新光圓成享有的債權金額及債權性質最終以金華中院裁定確認為準。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