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19-097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權解除凍結及
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光圓成”)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07民初272號之一及【2019】浙07民初381號之一),解除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廈房產”)及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股權, 查封公司全資子公司萬廈房產的部分房產。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權解除凍結的基本情況
序號 | 解除凍結股權的 公司名稱 | 執行法院 | 執行裁定文號 | 被執行人 | 被執行人持有股權、其它投資權益的數額 | 申請解除 凍結方 |
1 | 東陽市云禾置業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浙07民初272號之一 | 新光建材城 | 2000萬元 | 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 |
2 | 浙江新光凱瀾酒店有限公司 | 1000萬元 | ||||
3 | 義烏濱江新光壹品置業有限公司 | 萬廈房產 | 2550萬元 | |||
4 | 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 | 88000萬元 |
二、房產被查封的情況
序號 | 被查封人 | 被查封房產 | 查封期限 | 執行法院 | 執行裁定文號 | 申請查封方 |
1 | 萬廈房產 | 義烏市江東街道萬廈御園2排2、10-13、15、30號,3排29號,5排5、7、28、33、36、37號,6排6、32、35、36號,7排7、9、10、13、29、33、36號,8排3、5、12、17號 | 2019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 |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浙07民初272號之一 | 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 |
2 | 義烏市江東街道萬廈御園1排15-17、19、21-23、29、35、37號,2排16、17、19、23、25-28、31號,3排10-13、15、17、19、20、23、25、26、28號,5排19-21、23、25-27、31、32、51號 | (2019)浙07民初381號之一 |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股權解除凍結及房產被查封的原因
公司全資子公司萬廈房產及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股權被凍結系與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的借貸糾紛所致,詳見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9-109)。此案件已開庭審理,尚未判決。上海坪凡實業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提出變更保全的申請,要求解除(2018)滬01民初1339號民事裁定涉及的部分財產的保全,并要求變更查封萬廈房產名下位于義烏市江東街道的價值3億元的萬廈御園房產。
萬廈房產的部分房產被查封系與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所致,債權人進行的訴訟保全,此案件已開庭審理,尚未判決。詳見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3)。
四、對公司的影響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產部分權利受限,但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尚未造成影響,存在查封土地、房產被司法拍賣償還債務的可能。
2、公司將積極協調,妥善處理房產被查封事項,與申請保全方進行和解協商,爭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產,并恢復正常狀態。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