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新光圓成 公告編號:2018-040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印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將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430號文《關于核準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獲準在中國境內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本公司于2016年6月 20 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 )178,255,000股,發行價格每股人民幣15.3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2,737,996,800.00元,扣除券商承銷傭金及其他相關發行費用71,348,207.00元, 本次募集資金凈額2,666,648,593.00元。上述資金實收情況業經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2016]4026號《驗資報告》驗資。本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專戶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1,928,616,751.62元,募集資金使用明細為:(1)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460,461,127.31元;(2)募集資金項目實際使用資金1,102,403,879.31元;(3)補充流動資金365,751,745.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專戶實際余額為0.00元,具體情況見下表:
金額單位:元
序號 | 項目 | 金額 |
1 | 募投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募集資金總計 | 2,666,648,593.00 |
2 | 減:募集資金已使用金額 | 1,928,616,751.62 |
3 | 募集資金凈額使用后的余額 | 738,031,841.38 |
4 | 加:募集資金累計利息收入 | 17,570,733.65 |
5 | 流動資金賬戶轉入募集資金專戶 | 1,505.71 |
6 | 減:銀行手續費 | 4,383.20 |
7 | 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 755,599,697.54 |
8 | 募集資金專戶實際余額 | 0.00 |
注:2016年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募集資金節余755,599,697.54元。出現結余的主要原因有:(1)自2016年下半年以來,我國房地產行業政策發生變化,房地產行業調控措施明顯,公司根據行業政策優化募投項目投資建設,合理配置資源,采取控制采購成本、加強項目費用控制、監督和管理等措施,在確保項目質量順利建設的前提下,節約項目成本;(2)義烏世茂中心項目、新光天地三期項目、千島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樓項目等募投項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質保金尚未支付;(3)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利息收入。
根據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將節余募集資金755,599,697.54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并注銷了募集資金專戶。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遵循規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本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儲、審批、使用、管理與監督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在制度上保證募集資金的規范使用。2016年7月19日,《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第四屆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本公司已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以保證專款專用。
2016年6月29日,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義烏分行”)、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證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浦發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53020154500000052)。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7月7日,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義烏分行”)、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南證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浦發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53020154800000011)。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6月29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義烏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工商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1208020929234567869)。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7月7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義烏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工商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1208020929555500880)。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6月29日,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浙商銀行義烏分行”)、建德新越置業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浙商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387020010120100190931)。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7月7日,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以下簡稱“浙商銀行義烏分行”)、建德新越置業有限公司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在浙商銀行義烏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3387020010120100191941)。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6年6月29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公司金華義烏支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義烏支行”)和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在民生銀行義烏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697770760)。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上述監管協議主要條款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均得到了切實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元
銀 行 名 稱 | 銀行帳號 | 余額 |
浦發銀行義烏開發區支行 | 53020154500000052 | 已銷戶 |
浦發銀行義烏開發區支行 | 53020154800000011 | 已銷戶 |
中國工商銀行義烏港城支行 | 1208020929234567869 | 已銷戶 |
中國工商銀行義烏港城支行 | 1208020929555500880 | 已銷戶 |
浙商銀行義烏支行 | 3387020010120100190931 | 已銷戶 |
浙商銀行義烏支行 | 3387020010120100191941 | 已銷戶 |
中國民生銀行金華義烏支行 | 697770760 | 已銷戶 |
注:根據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將上述銀行賬戶存儲的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并將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及項目管理配套專戶注銷;公司、子公司及保薦機構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浦發銀行義烏開發區支行、中國工商銀行義烏港城支行、浙商銀行義烏支行、中國民生銀行金華義烏支行分別簽署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三、2017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1,928,616,751.62元,各項目的投入情況及效益情況詳見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發生變更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 266,664.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47,928.87 | ||||||||||||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 |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192,861.67 |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 |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 - | ||||||||||||||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資金投向 | 是否已變更項目(含部分變更) |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 調整后投資總額(1) | 本年度投入金額 | 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2) | 截至期末投資進度(%)(3)=(2)/(1) | 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 本年度實現的效益 | 是否達到預計效益 | 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 |||||
承諾投資項目 | |||||||||||||||
義烏世貿中心項目 | 否 | 165,000.00 | 165,000.00 | 34,047.58 | 99,817.95 | 60.50 | 2017年12月31日 | 6,690.67 | 是 | 否 | |||||
新光天地三期項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073.96 | 6,422.31 | 42.82 | 2016年09月26日 | 5,324.32 | 是 | 否 | |||||
千島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樓項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12,804.33 | 50,046.24 | 100.09 | 2017年06月30日 | 90,092.49 | 是 | 否 | |||||
補充流動資金 | 否 | 36,664.86 | 36,664.86 | 3.00 | 36,575.17 | 99.76 | -- | - | 不適用 | 否 | |||||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 -- | 266,664.86 | 266,664.86 | 47,928.87 | 192,861.67 | -- | -- | 102,107.48 | -- | -- | |||||
超募資金投向 | |||||||||||||||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歸還銀行貸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補充流動資金(如有) | -- | - | 上一篇 :20180425(041):關于2018年度公司融資業務授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下一篇 :20180425(039):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