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同時刊載于巨潮資訊網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上的半年度報告全文。
公司簡介
2、主要財務數據及股東變化
(1)主要財務數據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2)前10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3)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
3、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完成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主營業務變更為房地產開發和商業經營為主,回轉支承生產和銷售為輔的雙主業經營模式。
報告期內,公司的房地產開發業務,整體上按規劃穩步推進,但由于2016年報告期內項目所在地雨量較往常年份明顯偏多,項目又處于室外施工階段,雨勢直接影響施工進度,導致項目未能按計劃開盤銷售,房地產開發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較大。 公司的回轉支承業務,由于工程機械行業整體仍不景氣,產品需求大幅下降,回轉支承業務依然處于低迷狀態,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較去年同期下滑。
公司正在努力推進房地產項目進度,全力爭取盡快達到開盤銷售條件和盡快實現開盤銷售。
4、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根據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430號文《關于核準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虞云新2名股東發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和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本交易構成反向購買,因此本期浙江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光建材裝飾城開發有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2、本公司報告期內新設子公司如下,全部納入當期合并范圍內:
(1) 2016年1月18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蘇新玖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西安新玖一九一二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0000萬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實收資本為0元。
(2) 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為進一步推動公司業務發展,會議同意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馬鞍山方圓精密機械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萬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實收資本為0元。
(3) 2016年5月24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蘇新玖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南通一九一二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0萬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實收資本為0元。
3、本公司報告期內,不納入當期合并范圍的:
(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義烏和樂星文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6日依法注銷,因此不納入合并范圍。
(4)董事會、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周曉光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