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方圓支承 公告編號:2016-023
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一、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圓支承”或“公司”)于2016年3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430號)。核準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發行872,492,236股和虞云新發行96,943,581股股份購買資產。2016年4月8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公司本次發行股份事項,出具了《股份登記申請受理確認書》(業務單號:101000003843 ),確認上述股份登記到賬后將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光集團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周曉光、虞云新夫婦將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一)本次交易前股權結構情況
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錢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和王亨雷先生作為公司的股東,在公司于2007年8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時合計持有公司 33.20%股份,并且錢森力先生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余云霓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王亨雷先生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是公司共同控制關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
2013年4月23日,錢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和王亨雷先生簽署共同控制關系解除的聲明,錢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和王亨雷先生解除一致行動關系,三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同時,隨著公司的發展,股份鎖定承諾的到期,錢森力先生已卸任公司總經理,余云霓先生、王亨雷先生已辭去公司職務。公司第一大股東錢森力先生持股比例未超過50%,可以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也未超過30%,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不足以產生重大影響;錢森力先生雖仍為公司董事,但由于公司董事會總人數為7人,且表決方式為表決票表決,故其對公司董事會無實際控制權。根據上述情況經審慎判斷,公司不存在對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綜上所述,自2013年4月23日以來,方圓支承無控股股東,也無實際控制人。
(二)本次交易后股權結構情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為1,227,957,627股,新光集團持有公司872,492,236股,占本次發行后股份總數的71.05%,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虞云新持有公司股份96,943,581股,占本次發行后股份總數的7.89%。
新光集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周曉光、虞云新夫婦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二、其他事情說明
1、新光集團、虞云新作為公司本次發行股份的認購對象,已作出關于股份限售、保持上市公司獨立性、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事項的承諾,詳見2016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資產重組相關方承諾事項的公告》。
2、本次實際控制人變更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特此公告。
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