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方圓支承 公告編號:2014-022
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5號》)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等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5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化的原因是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實施,公司總股本由本次發行股份前的258,521,810股增加至1,227,957,627股,由此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錢森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稀釋,持股比例由16.28%減少至3.43%。
五、本次股東持股變動無需獲得政府部門的批準。
六、2016年3月7日,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獲中國證監會核準通過,公司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向新光集團、自然人虞云新購買其合計持有的萬廈房產100%股權和新光建材城100%股權;并同時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本次交易完成后,萬廈房產、新光建材城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新光集團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周曉光、虞云新夫婦將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七、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授權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目 錄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中另有說明外,下列簡稱具有如下涵義: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1.姓名:錢森力
2.性別:男
3.國籍:中國國籍
4.身份證號碼:340503195807140432
5.住所:安徽省馬鞍山市中央花園
6.通訊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超山西路
7.通訊方式:0555-3506901
8.在公司任職情況:董事長
9.其他:最近五年之內未曾受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亦未曾因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而接受處罰。
10.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內或境外上市公司的發行在外股份總額5%以上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除持有方圓支承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境內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目的
因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實施,公司總股本由本次發行股份前的258,521,810股增加至1,227,957,627股,由此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錢森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稀釋,持股比例由16.28%減少至3.43%。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的持股計劃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方圓支承42,094,675股,占方圓支承總股本的3.43%(以方圓支承2016年4月8日的總股本1,227,957,627股為基數,下同),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0,523,669股,高管鎖定股31,571,006股。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不排除會增加或減少其在方圓支承擁有權益的股份,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前持有方圓支承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方圓支承42,094,675股,占方圓支承總股本的16.28%。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方圓支承股份變動情況
公司于2016年3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430號),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虞云新2名股東發行969,435,817股,其中向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行872,492,236股,向虞云新發行96,943,581股。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記工作,公司總股本由258,521,810股增加至1,227,957,627股,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比例由16.28%下降至3.43%。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前后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 股份性質 | 本次持股前持有股份 |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股份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錢森力 | 合計持有股份 | 42,094,675 | 16.28% | 42,094,675 | 3.43% |
其中:無限售條件股份 | 10,523,669 | 4.07% | 10,523,669 | 0.86% | |
有限售條件股份 | 31,571,006 | 12.21% | 31,571,006 | 2.57% |
錢森力先生已不再是持有方圓支承股份5%以上的股東。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質押、凍結等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自本報告書簽署之日起前六個月內(不包括本次交易),未通過深圳證券交易系統及其他途徑買賣其持有的方圓支承股份。
一、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應當披露的為避免對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錢森力先生承諾:“本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
錢森力
簽署日期:2016年4月12日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二、備查文件備置地點
1、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
2、聯系電話:0555-3506900
3、聯系人:楊暢生 姚妮娜
附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 |||
上市公司名稱 | 馬鞍山方圓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馬鞍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超山西路 |
股票簡稱 | 方圓支承 | 股票代碼 | 002147 |
信息披露義務人 姓名 | 錢森力 |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訊地址 | 安徽省馬鞍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超山西路 |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
有□ 無√ |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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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變動方式 (可多選) |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協議轉讓 □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 間接方式轉讓 □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 執行法院裁定 □ 繼承 □ 贈與 □ 其他 √ 公司因實施資產重組事項發行新股,總股本增加,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比例下降 | ||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 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 持股數量:42,094,675股 持股比例:16.28% | ||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 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 變動數量:0股 變動比例:12.85%(變動前:16.28%,變動后:3.43%) |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 12 個月內繼續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 個月是否在二級 市場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明:無 | |||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東權益的問題 | 是 □ 否 □ | ||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未清償其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請注明具體情況) | ||
本次權益變動 是否需取得批 準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準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義務人: 錢 森 力
信息披露義務人:
披露日期: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