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ST新光 公告編號:2019-075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部分房產解除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借貸糾紛,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持有的部分房產被查封,詳見2019年5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新增公司參股公司股權被凍結及部分房產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5)。
近期,公司收到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07民初65號之一】,裁定解除義烏世茂名下坐落于義烏市福田街道部分房產的查封,具體事項如下:
一、房產解除查封的情況
序號 | 解除查封人 | 解除查封房產 | 執行法院 | 執行裁定文號 | 申請查封方 |
1 | 義烏世茂 | 義烏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號1-46層、夾層,義烏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號1-5層,義烏市福田街道金融六街12號1-5層、夾層 |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浙07民初65號之一 | 方某 |
二、房產解除查封的原因
因上述借貸糾紛,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2019)浙07民初65號民事裁定,查封了義烏世茂名下坐落于義烏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號1-5層、義烏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號-2和-1層、義烏市福田街道金融六街12號1-5層、夾層、義烏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號1-46層、夾層房地產,并凍結了公司持有的江門新會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權、孳息及注冊資本490萬股股權;蘭州七里河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00萬元注冊資本及孳息;蘭州永登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00萬元注冊資本及孳息、400萬股股權;蘭州皋蘭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80萬元注冊資本及孳息、180萬股股權等財產。
公司及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于2019年7月3日向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異議申請,認為以上被查封的固定資產遠超此案涉訴金額,屬于超標的額查封,對超額查封部分申請解除。經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義烏金橋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對其中的義烏市福田街道城北路567、569號1-46層及夾層出具的義金咨(2017)估字第0058號房地產估價報告顯示,該房地產估值為447157萬元,鑒于前述被查封房地產均位于同一區塊,參照上述估價報告的均價估值并結合被查封房地產的面積、權益狀況等因素,應認定保全的標的額已超出方某提出的本金8000萬元及利息的訴請范圍。綜上,公司及義烏世茂提出的財產保全異議成立,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超標的額查封部分依法予以解除。
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