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7 證券簡稱:新光圓成 公告編號:2018-107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中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暨
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特別提示:
1、公司股票(證券簡稱:新光圓成,證券代碼:002147 )自 2018 年11月1 日(星期四)開市起復牌。
2 、公司承諾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一、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基本情況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8日開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1日開市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繼續停牌。
停牌期間,公司充分關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情況并積極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2月1日、2月8日、2月14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4月26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3日、6月30日、7月7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體的《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8-006)、《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11)、《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3)、《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14、018、020)、《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暨停牌期滿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3)、《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25、027)、《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9)、《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32)、《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34)、《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35、047、049、055、057、060、061、063、067、068、072、078)。
2018 年6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預案>的議案》等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7月2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文件進行了事后審查,并于2018年7月9日出具了《關于對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中小板重組問詢函(不需行政許可)【2018】第14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公司提交的重組相關文件提出若干反饋意見,并要求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于2018年7月13日前做出說明或出具核查意見。
公司收到《問詢函》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各中介機構及交易各方就《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逐項落實。鑒于《問詢函》中相關問題涉及的工作量較大,且需中介機構出具相關說明,中介機構需對相關問題及涉及事項逐一核查并落實,故公司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并披露回復公告。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回復《問詢函》,在此期間,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7月14日、21日、28日、8月4日、11日、18日、25日、9月1日、8日、15日、22日、10月9日、16日、23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并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79)、《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暨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進展并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83、084、086、087、088、089、091、092、093、094、097、099、102)。
2018年9月28日,公司與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豐盛控股有限公司簽署了《誠意金補充協議》且公司和季昌群先生簽署了《意向書延期協議》。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9月29日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簽署誠意金補充協議及意向書延期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96)。
二、公司在停牌期間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嚴格依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相關規定,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各項工作。
1、公司已聘請東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擔任獨立財務顧問,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審計機構,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擔任評估機構,負責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涉及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
2、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公司股票在停牌之日起已對本次交易涉及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和報備,并根據相關規定每5個交易日發布一次停牌進展公告。
3、公司積極與交易對手方進行協商談判,并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簽訂《框架協議》,與相關各方設計、探討、論證本次重組方案等內容,對本次重組事項相關工作進行組織安排。
三、中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原因
自籌劃本次重組事項以來,公司積極與交易對手方進行了溝通和協商,同時,就標的公司的主營業務、經營戰略與公司的發展戰略協同效應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討論。但因雙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公司從維護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經與交易對方充分協商,并經公司管理層充分討論和審慎研究論證,決定中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四、中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中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是公司與交易對手方友好協商的結果,雙方未就具體方案最終達成正式協議,交易雙方對中止本次交易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本事項的中止不會對公司的運營及現有業務的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五、承諾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公司承諾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六、公司股票復牌安排
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新光圓成,股票代碼:002147)自2018 年11月1 日(星期四)開市起復牌。
公司董事會對中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謝廣大投資者長期以來對公司的關注和支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