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一、關聯交易概述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年3月1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關聯自然人虞江波、虞江明、周義盛、周麗萍購買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烏世茂”)開發的“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該議案涉及的關聯自然人虞江波、虞江明為公司董事周曉光、虞云新的直系親屬;周義盛現任公司董事、為董事周曉光的直系親屬;周麗萍為公司董事周曉光的直系親屬,構成關聯交易事項,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董事周曉光、虞云新、周義盛對本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出席會議的其他董事對本議案進行了表決。獨立董事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此項議案交易金額共計9206.36萬元,屬于董事會審批范圍,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批。概述如下:
1、虞江波先生購買“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三套,面積合計675平方米,交易價格為2803.08萬元;
2、虞江明先生購買“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三套,面積合計673.88平方米,交易價格為2784.28萬元;
3、周義盛先生購買“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兩套,面積合計432.97平方米,交易價格為1801.98萬元;
4、周麗萍女士購買“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兩套,面積合計432.97平方米,交易價格為1817.02萬元。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1、虞江波先生,為公司董事周曉光、虞云新的子女;
2、虞江明先生,為公司董事周曉光、虞云新的子女;
3、周義盛先生,現任公司董事,為公司董事周曉光的弟弟;
4、周麗萍女士,為公司董事周曉光的妹妹。
上述人員均為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 面積(平方米) | 交易價格(萬元) | 購買人 |
商品房一 | 208.38 | 893 | 虞江波 |
商品房二 | 224.59 | 931.54 | |
商品房三 | 242.03 | 978.54 | |
商品房四 | 240.91 | 978.54 | 虞江明 |
商品房五 | 224.59 | 931.54 | |
商品房六 | 208.38 | 874.2 | |
商品房七 | 224.59 | 929.66 | 周義盛 |
商品房八 | 208.38 | 872.32 | |
商品房九 | 208.38 | 889.24 | 周麗萍 |
商品房十 | 224.59 | 927.78 | |
合計 | 2214.82 | 9206.36 |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上述關聯交易的價格與義烏世茂銷售給其他所有購房者的定價原則一致,遵循市場定價原則,交易價格公允。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擬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內容與普通購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約定。
六、交易的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關聯自然人向義烏世茂購買商品住宅系義烏世茂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此次關聯交易而對關聯自然人形成依賴。
七、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上述關聯人尚未發生關聯交易。
八、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關聯自然人購買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開發的“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的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市場定價原則,未發現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我們同意將《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關聯自然人購買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義烏世茂開發的“世貿中心”項目商品房的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交易價格公允,未發現損害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則的要求。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
2.獨立董事關于關聯自然人向公司二級全資子公司購買商品房暨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3日